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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区矫正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发布时间:2012/5/14 14:27:50      点击次数:1992



 

浅谈社区矫正与加强社会

建设创新社会管理

沈阳市司法局 郑朝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在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风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加以部署。如何深入有效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而紧迫的现实课题。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在开放不断扩大、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心态日益复杂,社会组织大幅增加,社会矛盾凸显。这既给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活力,同时也使社会管理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在这一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创新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为目标,以有效解决影响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幸福安康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要更加自觉地体察民情、倾听民意、关注民生、保障民安,以感情上亲民、职能上护民、管理上惠民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二是牢固树立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理念。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我们党和政府始终追求的目标。要尊重各方利益诉求,实现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都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实现兼顾各方利益基础上的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三是牢固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完善服务中提高管理效能,在加强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实现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由“全能统治型”政府向“服务善治型”政府转变,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治理的转变。

    四是牢固树立公平对待的理念。社会公平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在社会管理中要公平公正,平等对待,反对特权,禁止歧视,及时高效。要转变管控观念,实现由随意型、防范型管理向平等型、规范型、无偿型管理转变。既注重结果公平,又注重过程公平。特别要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五是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严格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据法定的权限履行职责,从依法管理入手改善服务,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三、结合工作实际,寻求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创新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开展教育矫正工作的主体,做教育人的工作,教育者的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和效果。所以,应按照司法部要求,进一步开展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手段,进行集中培训,进修深造、参观学习、岗位练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有重点、分层次、分门类的学习培训,使司法所工作人员拓宽视野,丰富知识,不断加大、加快和丰富知识的更新,培养、培训出具有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矫治队伍,满足教育矫正工作的需要。

   (二)采用科学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增强教育矫正的有效性

    要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指导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树立司法所工作人员是教育主体的观念,注意启发、引导,充分激发调动教育主体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性,实现教育的双向互动。可以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座谈讨论,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文艺演出、趣味运动、写心得体会等诸多形式,将教育工作融入到具体活动之中。

    大力采用电化教学等现代科技教育手段。加大投入,有条件的司法所采用电化教学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多媒体使用灵活、形象生动的特殊优势。在教育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购买现成的光盘、影音教材,还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录制多媒体光盘,集中社区矫正对象播放教学,也可发放一些光盘,由社区矫正人员在家观看学习,从而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矫正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教学活动。随着科技进步,网络资源愈加丰富,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远程教学、网络教学,重点是围绕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等内容开展网络化教学,实现社会教育信息资源共享。

   (三)突出心理矫治工作

社区矫正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教育方法应该是监禁刑罚教育制度的延伸。在我国监管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在思想教育中,一直在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实施教育。尤其是近年来,心理矫治工作已被列为对罪犯和劳教人员进行教育矫治的重要内容、重要的方法和工作手段,近年来,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师教育培训工作,司法部也将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的比例作为监狱、劳教所教育考评工作的一项硬性指标大力推进,心理矫治在改造、挽救服刑人员、劳教人员起到了重要作用。社区矫正工作指向的对象也是矫正被判处刑罚人员,也可以借鉴多年来我国教育改造罪犯的成果。在每个区选择一个司法所作为中心所设置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正中心,采取聘期心理专家和与心理研究所联办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工作。在社区心理矫治中心,设立专门的心理测试室、心理咨询室、谈话教育室,营造一个良好的温馨的现代化的心理沟通环境十分重要,另外,也可设立音乐治疗室、宣泄室、健身室、文娱室、图书借阅室等设施,对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多元化教育,对其心理康复会起到积极作用。改变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认知,变被动矫正为积极矫正、主动矫正,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向社会的回归,将其矫正为守法公民。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教育社会化程度对社区矫正对象矫治过程就是使其重新社会化的过程

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应进一步加强矫正对象与社会的融合,从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帮教机制入手,主动出击,积极沟通和拓展对外联系渠道。在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共建教育基地、构筑帮教网络,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提供安置就业条件,广泛动员、借助和引进社会力量及资源,增强社区矫正对象与社会的融合,促进教育矫正质量的提高。

   (五)体现人文关怀,营造社区氛围环境

人是环境的产物,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而改变。社区矫正对象生活受到限制,其活动空间范围有限,创造良好的社区文化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及其教育十分重要。因此,在日常管理教育中,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明执法,尊重他们的人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工作中关心他们的主体感受,体现人文关怀。继续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创办司法所的借阅室,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神生活。通过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氛围,体现社区矫正的特有文化。

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的保障措施

着眼持续发展,全力夯实有利于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工作试点,努力做到人员到位、保障有力、理论支撑,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促进试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大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处(科),专门负责管理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由司法所专编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的执法工作者、由政府公开招聘的专职工作者和由社会志愿者共同组成的三支工作队伍。要加强矫正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能力。要干好工作,仅靠积极性和满腔热情是不够的,必须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加强培训、更新知识,提供培训保障尤为急需与重要。

二是大力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党政领导重视,在财政资金上给以大力支持。如果没有资金上的支持,有的好的设想也难以实现,所以应努力赢得资金上的支持,科学谋划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制的科学模式和基本运行方式,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三是大力加强理论研究能力建设。加强理论调查研究,召开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会,形成理论研究成果。组建理论研究队伍,形成了理论研究人才资源库,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有力的智力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大有可为的事业,我们应按照中央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和按照国家部委、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拓创新,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