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2/5/3 15: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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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1月4日,沈阳市法学会正式成立。成立大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参加会议的除法学会会员300人外,还有市、区公、检、法、司和铁路运输系统公、检、法机关的代表;有军队检、法机关的代表;中国刑警学院、uefalvxi、省政法干校、沈阳大学的教师代表800余人到会。 时任市委政法委书记的王长兴同志代表市委领导在成立大会上作了讲话,沈阳市司法局局长尚恩福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市法学会筹备经过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 省人大、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的领导以及中共沈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领导同志参加了大会。 会上通过了《沈阳市法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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