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明致辞
发布时间:2012/4/20 9: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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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上的致辞 (2008年10月20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金风送爽,稻菽飘香!今天,中国法学会、辽宁省法学会以及沈阳经济区所属城市的领导、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齐聚沈城,共同迎来首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的隆重召开!在此,我谨代表沈阳市委、市政府对论坛的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专程莅临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进一步增强。沈阳经济区的建立,正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审时度势,为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辽宁全面振兴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八城市的共同努力下,沈阳经济区各城市间同城化、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整个经济区的积聚效应明显增强,资源和产业优势逐步显现,在区域经济合作、产业空间布局和地区影响力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长足发展,沈阳经济区正以蓬勃的生机和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如果说过去是由于地缘因素使辽宁中部八城市彼此间山相连、水相系、人相亲;那么今天是由于沈阳经济区这个纽带的建立和发展更使我们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间合作的不断深化,迫切地呼唤着一个更加公平、自由、诚信、完备的法治新环境。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辽宁中部八城市法学工作者共同倡议和发起了此次“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本届论坛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为主题,将围绕经济一体化与法治保障一体化问题,就立法、司法协作,物流、财税、工商管理等领域法律合作,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等论题,深入地展开讨论和交流,探索合作途径,共谋发展大计,进一步推动沈阳经济区各城市间的法治交流与合作。此次法治论坛将为中部八城市聚合法学人才资源、研讨法治问题、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律实践,搭建更为广阔的舞台,同时通过论坛研究成果的转化,为沈阳经济区的振兴和发展,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更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 沈阳作为沈阳经济区的中心城市,是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的经济、科教文化和交通信息中心,是全国的工业重镇和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对周边地区乃至东三省都具有较强的吸纳力、辐射力和带动力。近年来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以来,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团结奋进,用智慧和汗水创造了辉煌的业绩,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综合实力快速增长,社会保持团结稳定,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国际影响不断扩大,沈阳的经济和社会步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时期。2007年,沈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73.9亿元,继2005年突破2000亿元后,又超过3000亿元大关,全年经济增长17.7%,增幅高出上年1个百分点,创15年来最高水平。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472.4亿元,比上年增长27.5%,实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07元,增长25.4%,增幅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在经济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沈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法治沈阳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生活规则化、社会生活法制化”的治市方略要求,在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时代呼唤法治,发展需要法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沈阳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法学事业,积极引领全市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坚持科学发展,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沈阳建设再上新台阶。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履行论坛成员的责任和使命,与各兄弟城市一道,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各城市间的法学交流和互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全面促进整个经济区法治理论、法治制度和法治文化的繁荣,以法学、法律的交往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的发展,为早日实现沈阳经济区法治一体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涛声激越风催紧,潮起正是扬帆时!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加强合作,为构建一个法治的、和谐的、腾飞的沈阳经济区而努力奋斗!我们坚信,在“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这块沃土的孕育和滋养下,辽宁中部八城市携手栽培的法治之花必将会收获累累硕果,沈阳经济区的明天一定更加辉煌和美好! 最后,预祝首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同志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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