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安排
发布时间:2012/4/18 13:44:42
点击次数:1772
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2012年主要学术活动安排 各团体会员单位,刑法学研究会各位理事,相关法学、法律工作者: 为切实加强对刑法领域有关问题的探讨和研究,积极为沈阳地方法治建设服务,经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办公会决定,并经市法学会同意,初步确定了2012年刑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学术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位理事和其他有志于从事刑法学研究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参加。 一、组织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 (一)会议主题 主要是围绕“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这一主题展开学术探讨,也可就刑法学的其他热点问题阐述学术观点。具体有以下分论题: 1.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问题研究 2.“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3.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能否认定为国有公司 4.如何理解 “受委派从事公务”行为 5. 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6. 量刑规范化的实践难题及解决 7.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拆迁工作中的新型犯罪问题 8.地铁内的犯罪防治问题 9.《刑法修正案(八)》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二)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内容应在本通知确定的会议主题范围内撰写(具体题目可以自拟)。要紧密联系实际,最好运用第一手材料进行实证研究;要言之有物,切忌空谈;要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为沈阳市相关领导部门的决策献计献策。 2.论文应当观点明确,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论证有力,引证资料准确、翔实。字数在3000至5000之间为宜。 3.为了使诸位撰写的论文能够转化成有形的科研成果,我们拟从近年来(含今年)年会上收集的论文中挑选出若干篇较为优秀者公开出版。为此,对论文的格式特别要求如下: (1)论文首页左上角需注明“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度学术讨论会论文”字样(小三号宋体)。 (2)论文作者署名放在标题下方(小三号宋体)。作者单位、职务(含职称)、联系电话,放在作者署名的下方,并用括号括上。 (3)论文中的资料引证一律用脚注,并注明资料的出处、作者、出版社及其出版时间(或论文发表的报刊及时间)。 (4)论文的每部份之间用“一、”表示;“一、”下面还分层次的话,用“(一)”表示;“(一)”下面还有层次的话,用“1”表示。 (5)论文的正文一律用小四号宋体,并打印60份。 4.论文截止日期是2012年8月30日。论文写就后请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ZBGTT@163.COM。或者,法院系统的论文直接交给市中级法院刑二庭的边锋同志;检察院系统的论文直接交给市检察院研究室的徐丽颖副主任。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拟定于2012年9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会员单位及各位理事接到本通知后,抓紧时间组织和撰写稿件。 二、加强组织建设 今年是沈阳刑法学会换届年。拟重新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继续吸纳新会员,扩大刑法学会的影响力。 三、学会交流平台 (一)本学会的博客网站是:http://sycl2007.blog.sohu.com/ (二)本学会的电子邮箱是:sycl20070909@sohu.com (三)联系人:赵丙贵13332409979;路军13386887119 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2012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