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论文综述
发布时间:2012/4/17 14:07:54
点击次数:2169
沈阳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09年论文综述
中国刑警学院 王乔
在祝贺沈阳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胜利召开之际,我受大会的委托,对本次会议征集的论文作以综述。 2009年年初,为切实加强对法理学领域有关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本着为沈阳地方法治建设服务、积极献计献策的精神,沈阳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即制定出本次年会的议题为:“构建法治城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学会各成员单位对这一议题的探讨报以极大的热情,展开了法治城市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本次年会征集到相关主题论文123余篇,其中不乏颇有见地的精品之作。总体看,这些论文研究选题比较全面,也比较深入。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会员从各自工作、特长出发,从多个角度对法治城市的内涵、法治城市的制度建设、法治城市的理念等问题展开论述。其中既有基础法理探讨,也有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提出对策。充分彰显了法学工作者服务社会的热情。归纳起来,本次年会论文研讨的主要论题涉及以下内容。 一、法治城市的理论基础 法治城市构建是国家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党和政府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新时期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这是国家治理模式的重要转变。理解这一转变过程中历史与现实背景,对于法治城市的建构来说也是具有重要理论价值的。辽宁大学法学院张锐智教授的《论国家治理的制度化》一文就是这一研究领域的力作。张教授通过回顾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在治理模式上经历由“党治”到“人治”再到“法治”的曲折探索过程,提出“我国国家治理的模式在内涵定位包括两方面:国家治理的制度化和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这一重要观点。“国家治理制度化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的准备或基础。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制度化的有力保障。”文章分析了我国国家治理制度化现有条件和基础,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我国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探索与实践,在国家治理制度化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客观地评估其已具备的条件或基础。然而作为一个长期历史任务,还有对尚待进一步成熟的方面。这些方面对于指导法治城市的构建与完善同样具有现实意义。在诸多方面中,尤其是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尚需全面加强。这一问题是制约法治城市建设的根本问题,在这方面作者提出了一个以各级人大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宪法监督的制度构想。这一构想立足于中国的民主政治实际,又聚焦于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兼具理论与实践应用性,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本届年会征集的论文中,研讨内容涉及法治城市理论的近四十篇。 二、法治城市基本战略 以沈阳市法理学研究会《法治城市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的《关于创建法治城市的战略构思》一文为代表。该篇论文根据沈阳市的实际情况,从战略高度论述了法治城市的基本内涵,发展基础,和战略规划与基本对策。文中创新性构建了法治城市的宏观模型。作者提出了沈阳创建法治城市的基本框架模型:即法治的民主政治建设、法治的经济发展区域、法治的人居创业环境、法治的社会信用体系、法治的社会保障机制、法治的社会监督机制。相应的文章对于法治城市构建提出了基本路径包括:积极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司法公正。积极建设法治化、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设“平安沈阳”;强化法律救济机制;构建社会监督制约体系。这一这个框架模型的基本结构,以“八个支撑性工程” 反映和体现,同时也作为近期的阶段性目标,更便于从宏观上总揽,更有利于创建总体工程的组织实施。对于沈阳法治城市的具体实践来说来说,这篇论文无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此外,沈阳大学孙维伟同志撰写的《城市管理的法治化研究》、朱美玲同志撰写的《建设法治城市构建和谐沈阳》等十余篇文章也较好的论证了法治城市基本方略问题。 三、依法行政与法治城市 中国刑警学院研究生马丽娜同学的《从依法行政看如何建设法治城市》一文,从法治城市构建的角度,探讨了依法行政与法治城市之间密切关系。对城市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而且作者还提出“现代城市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法律的指导与制约。……依法行政不仅要求制度建设,也要求法律文化建设。”的观点,加强法律文化建设,培育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本届论文的许多作者都在文章中强调了法治城市,法治理念为先的观点。 四、法治诚信城市 沈北新区司法局孙成民、赵墨魁同志的《关于创建法治诚信城市的思考》一文,从诚信的内涵入手,探讨了法治城市一个重要道德基础——诚信的问题。法律是底线的道德,法治必须依赖坚强的道德支持。道德既是文化也是规范。作者提出“诚信是一种约束人们自觉规范行为的社会道德,而法治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制度基础和根本保障。诚信是法治的基础,法治又为诚信提供保障”。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两手抓,体现了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紧密结合。加强法治建设,构建诚信社会,既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这篇论文为代表,许多论文中的内容都强调了法治城市的诚信问题,表明法律工作者不仅信仰法治,也将道德水平的提高融入到法治观念中来。 五、法治城市的立法理论 沈阳铁路运输法院王伟同志的《从法律和谐到社会和谐》一文,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理论背景为前提,对构建法治城市的立法状况进行了深入阐述。作者的研究视角是从法律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分析法律内部的协调统一。作者提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人们之间建立和谐社会关系的前提是法律之间的和谐。没有法律之间的和谐,也就不可能有法律所调整的人们行为和社会关系之间的和谐”。 作者通过典型事例分析了由于内部不和谐,所存在的“法规打架”现象而产生的严重地危害结果,既破坏了社会和谐、又有损司法公正。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在于:在各种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既要重视不同部门的意见和利益诉求,又要防止其部门利益的扩张渗透;要尽可能地实行开门立法,有效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倾听不同声音。而如果因法律原因酿成各类社会悲剧,往往使人们对法律的公信力产生怀疑,甚至有可能引发对社会的仇视,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以此篇论文为代表,本届的论文中有相当多数的作者都强调了神会和谐、城市和谐、法律和谐的问题,表明法律工作者的研究水平已经上了一个台阶,透过现象看本质,从立法层面解决问题。 六、社会稳定与法治城市 法治城市建设必须以社会稳定为基础,其中公、检、法等治安司法实务部门起到关键性作用。如何更好发挥司法实务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本次征集论文中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本届论文关于这一部分的论证比较细化,既有老问题,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拆迁等,又有新话题,比如失能老人的社会救助、“钓鱼执法”现象的规制等,表明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洞察问题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的睿智性。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王兆璟同志在撰写的《试论检察机关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实意义和途径》一文中指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这一形势下,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始终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寻求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渠道,强化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作者进一步提出了通过健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帮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这一创新维权机制在实践层面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益于促进检察机关的实际维权活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陈欣同志立足于基层实践,撰写了《完善社区警察公共关系,构建和谐文明法治社会》一文,提出了完善警察公共关系的基本思路。作者提出“社区警察作为公安机关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安工作中担任重要的角色,其警务活动和形象,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认真研究社区警察公共关系,大力加强社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对推进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分析了社区警察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立良好社区警察公共关系的途径。包括:(一)树立公关意识(二)建立培训机制(三)加大宣传力度等。 综上所述,本届年会论文征集数量多,质量较高。涉及内容集中而全面,研讨人员既有来自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又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精英,更令人欣慰的是,还有一批在校学习的新生力量也以极大的热情参加到治理国家的研讨活动中来,这就让我们看到了沈阳的希望和未来,成为本次年会亮点之一。今后,本会将继续发扬这种国家主人翁的精神,为沈阳市法治建设贡献出我们应尽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