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 的征文通知
发布时间:2013/6/20 15:20:03
点击次数:2528
关于开展第六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 的征文通知 各团体会员及相关单位,学科、专业法研究会;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第六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拟于今年9月在阜新召开。我会将组织征文参加本届论坛活动,现就论文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生态·法治·文明·美丽辽宁 沈阳经济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二)分论题 1、辽宁环境保护及环境立法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3、环保模范城和生态示范城考核机制及相关问题研究 4、排污权交易及环保市场化问题研究(含环境税收、收费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5、环境保护管理及执法体制研究 6、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 7、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及生态补偿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8、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9、环境执法疑难问题政策法律研究 10、矿产资源有偿利用、生态补偿及矿区环境治理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1、餐厨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2、辽河河道生态保护管理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3、辽宁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4、辽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立法架构及内容研究 15、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6、大气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7、重点大气污染物(源)及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体系建设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19、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20、非物质遗产法律保护传承与文化生态法治建设问题研究 21、环境公益诉讼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22、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23、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24、其它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政策法律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请各团体会员及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围绕主题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撰写论文。 2.论文要紧扣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应用联系研究。请于8月9日之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我会邮箱(邮箱:fxhxsb@163.com;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22890095),并在正文首页左上角、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第六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字样。 3.获奖作者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优秀论文将编辑出版《第六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论文集》。 沈阳市法学会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