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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政法智库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5/11 16:17:42      点击次数:54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沈阳建设的部署,积极服务政法工作实践,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支撑,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制定沈阳政法智库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聚集全市法学法律优秀人才资源,以服务政法工作为宗旨,紧紧围绕政法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建言献策、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的作用,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贡献智慧与力量。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大疑难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稳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问题的咨询论证工作,提出法治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一)入选智库专家范围

1.智库专家成员包含但不限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依法治市、信访稳定、治安防控体系、执法监督、应急处置、法学理论等领域专家。

2.法学、法律界领军人物;

3.政法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

3.经验丰富的街道(乡、镇)政法干部或社区工作人员;

4.必要的其他专业性技术人才。

(二)入选智库专家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有志服务法治沈阳建设,政治坚定,学风严谨,有良好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或丰富的基层法治实践经验。

法学理论界入选专家条件:

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从事法学研究,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者,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法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有代表性学术著作,且独立或作为主研人员完成国家、省、市级课题经历,并获国家、省、市级奖项。

2.在省级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2篇以上质量较高的学术文章。

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律服务行业入选专家条件:

从事政法、法律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在本行业、本领域业务能力得到普遍认可,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法学类论文1篇以上,或在内部发行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处理和解决复杂疑难法律问题的能力。

3.市直政法部门中,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律专家、业务骨干。

4.市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和业务骨干,经市律师协会推荐的执业律师。

5.党委政法委推荐的在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成绩突出的基层工作人员代表。

(三)入选智库程序

智库人才经市直政法机关及驻沈高校法学法律院系和党委政法委推荐,经市法学会评审,报市委政法委聘任。

1.单位推荐。政法智库首批公开择优选聘50名专家,由推荐单位组织填写《沈阳政法智库专家登记表》。

2.审核入库。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法学会,市法学会统一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择优报市委政法委审批。

3.审批后专家名单在沈阳法学网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后,颁发聘书,召开沈阳政法智库专家聘任会议(首批)

四、管理体制

(一)职责分工

1.市委政法委在智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费保障等建设运行方面负责宏观指导。

2.市法学会按照市委政法委指示,并结合实际动态补充或调整入选专家、丰富工作内容、完善管理制度,为智库科学、合理、高效运转提供良好保障。

3.市委政法委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智库专家需求信息申请,报委办公室登记,协调联系智库专家。

(二)经费管理

1.沈阳政法智库工作经费,按照咨询论证、专家授课、法学课题等财政明细支出。经费支出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审核,在市委政法委相关经费或法学会课题经费支出。

2.沈阳政法智库的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及财务制度的规定。

3.公职人员参与咨询论证、法治评估、课题立项等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办理。

五、运行机制

(一)工作模式

1.市委政法委按照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适时发布决策需求信息,引导智库专家开展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

2.主要采取市委政法委“半月谈·半日谈”会议讨论、咨询论证等专题研讨方式参与重要工作事项,为市委政法委领导决策参考。

3.智库专家提出的具有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需要专项研究的,由市委政法委确定以委托课题、联合课题、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4.完善市委政法委重大意见征集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

(二)成果采纳及激励机制

1.咨询论证得到具体部门采纳或市委政法委领导肯定的,以政法委名义向智库专家所在单位出具沈阳政法智库专家法律建言采纳函。

2.智库专家参与的第三方法治评估,市委政法委根据法治评估工作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信访案件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由市信访局提供经费支持。

3.智库专家形成的课题成果,补充为市法学会重点立项课题,给予重点立项课题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