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沈阳市法学会立项管理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3/25 15: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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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法学发[2013] 3 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沈阳市法学会 立项管理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学术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学科研究会;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为了进一步活跃和繁荣法学研究,合理配置法学研究资源,深入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根据《沈阳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市法学会2013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面向全市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公开招标,择优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法学研究相结合,坚持立足沈阳、研究沈阳、服务沈阳,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问题,沈阳地方立法、司法、执法和依法行政问题,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作为研究重点。采取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奖励的方式,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与相关单位联合攻关,鼓励法学工作者进入沈阳法治建设的主战场,充分发挥法学科研在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提高决策层对研究取向的关注度。坚持应用研究的导向作用,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结合上,努力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大局,提供理论依据和法律支持。 二、具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课题应从《2013年沈阳市法学会立项管理课题指南》(附后)确定的研究方向中选定。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三)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沈阳市法学会重点课题申请书》(请从沈阳市法学会网站http://www.sysfxh.gov.cn下载)一式4份,于5月3日前寄送至沈阳市法学会学术部(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110014),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fxhxsb@163.com,联系电话:22890095,联系人:李虹 附件:《2013年度沈阳市法学会重点课题指南》 沈阳市法学会 2013年3月25日 抄送: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法学会名誉会长、副 会长,市委政法委机关各处(室) 沈阳市法学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 2013年度沈阳市法学会重点课题指南 1. 关于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问题研究 关于构建法治城市评估指标体系;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对策建 议;完善法治城市行政管理等问题研究。 2.关于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如何加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 如何健全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正司法机制;政法机关如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等问题的研究。 3.关于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如何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运行;如何通过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立案难、申诉难、民事行政案件监督难等问题;如何强化监督制约,防范和遏制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障等问题的研究。 4.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问题研究 如何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法制建设;基于就业、养老、教育、劳动报酬、社会救助等基本公民权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如何对对弱势群体的权利给予特殊的法律保障。 5. 低碳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关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重点和突破点与法律对策研究;关于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与监管的法律对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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