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公正执法楷模”——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为苏家屯区法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7/7/24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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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第三人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波及公司相关领导来到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为我院和执行三庭庭长党士君同志分别赠送锦旗,感谢我院和党士君庭长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赞扬苏区法院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中所作出的积极贡献。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铁军,执行分局局长赵素娟,政委梁大光接待了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 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是设在苏家屯区的一家央企,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国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大连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家屯分站的账户存款100万元。查封后第三人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异议称此款系被执行人大连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中粮米业存入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家屯分站的质保金,但后期中粮米业维修工程耗费巨资,现申请我院解除查封,维护企业利益。最终经过我院执行三庭庭长党士君认真细致的工作,查清了案件事实,证实异议属实,并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协调,使此案圆满解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波盛赞办案法官党士君庭长重证据、重事实、依法裁决的高超审判技能,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优良工作作风。苏家屯区法院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具体落实到了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使我们企业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成效。有了苏家屯区法院法官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更坚定了中粮集团在沈阳和苏家屯区进一步扩大生产和经营的信心,企业必将取得长足的发展。 高铁军院长表示,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打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是法院的职责所在。区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企业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按照区委和市法院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切实的保障和服务措施,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报送单位:苏家屯区政法委 通讯员: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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