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四项措施部署少年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3/20 1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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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院四项措施部署少年审判工作2013年1月9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召开庭务会,总结了2012年工作中取得了成绩,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立足青少年维权岗、通过四项措施,做好少年审判庭各项工作的工作思路。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审判行为。结合审判实践,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工作细则》、《回访考察制度》和《帮教制度》,明确工作措施,使少年审判工作的各个办案环节都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二是寓教于审,注重教育感化。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执行不公开审理制度和落实指定辩护人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坚持量刑“三原则”,针对具体的犯罪情节对未成年罪犯给予不同处理,给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三是强化作风,提升审判工作。明确审判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感,主动熟悉掌握少年犯基本情况、犯罪原因和规律,建立专门档案并形成相应工作制度,确保审判工作的开展能够有条不紊、有理有据。 四是注重调研,不断完善工作。明确要积极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预防犯罪发生的方法和途径,结合本院情况进行认真调研,不断提高未成年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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