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 星期周五
· 王晨强调 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 王晨在白俄罗斯法律家联盟第十届大会开幕式上视频致辞    · 市法学会召开研究会会长工作会议    · 市法学会召开区、县(市)法学会工作会议    · “剧”说民法典杀青 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    · 沈阳市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携手东北大学开展“法律诊所”活动    
  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四
  中国法学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
  关于做好《民主与法制周刊》、《民主与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征文通知
  关于2020年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
  关于2019年度省法学会立项课题结项
  关于举办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的通知
  文件发布

市法学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3/14 14:54:29      点击次数:1348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努力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新发展

------在市法学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3月12日)

各位常务理事、同志们:

我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本次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2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2年,市法学会在市委政法委的关怀和领导下,在省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立足沈阳、研究沈阳、服务沈阳”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以及政法战线组成部分的重要作用,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带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研究,促进成果应用转化,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012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经济社会发展“三大目标”、“五大任务”,为此,法学会紧紧抓住这一中心任务开展法学研究。与市发改委、沈阳大学合作开展了“沈阳市新城新市镇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通过座谈、调研,掌握了中央及省、市政府对新城新市镇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市新城新市镇发展基本状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研究成果收入省法学会向省政府的建议当中,并在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上作大会交流;为了实现法治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落实《沈阳市法制城市指标体系》考核量化指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法学会以《立法咨询建议》专报(政府版)形式,提出了修改意见和相关理论依据;针对当前信访的突出问题,与市信访局合作开展了“关于完善社会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设问题研究”,总结了沈阳市群众工作在畅通利益诉求表达中的经验,提出了建议,研究成果获得东北法治论坛一等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徐茂盛同志作大会发言,对“沈阳模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和介绍;法学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单位,参与了沈阳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012年法学会参与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增减挂钩项目、沉陷区异地安置、蒲河新城村屯改造、东基热源厂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改造等多项风险评估工作。在精心收集相关资料和法律法学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政府实施项目的可行性,从法律、政策、社会、经济、稳定等角度,提出了风险等级和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和维护沈阳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凝聚法学、法律界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法学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力优势,以承担全市社会管理重大课题研究为切入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市委统一开展的二十项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调研工作中,法学会参与了《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问题研究》、《沈阳市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对策研究》两大课题任务。对沈阳市有关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出台《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2〕2号文件),提供理论支撑;为了总结沈阳市作为国家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法学会承担了《关于做好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努力在全国率先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的沈阳市社科2012年重点课题。成立了由法学会、综治办、沈阳大学组成的调研组,通过调研、论证,中外对比,总结推进创新经验,提出了在社会管理中理论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的对策意见;法学会把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作为年度招标立项管理课题。其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快速执行工作反应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研究”、“网络侵权的民事责任研究”、“民生类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研究”、“立法规范网络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对策研究”、“推进我市社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列入2012年立项管理课题;各研究会积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开展学术活动,分别以“从司法角度探讨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应用法学与社会管理”、“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加强沈阳市社会管理的行政法制研究”等为年度学术活动重点;在全国人大来沈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专题调研”中,法学会提出了国家、省、市三级立法机关应当关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立法需求的建议得到肯定;为了建立全面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工作机制,法学会试运行建立社会管理创新专家咨询制度,聘请我市专家学者为社会管理创新咨询专家,对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为市综治委总结提炼沈阳社会管理创新模式提出的专家咨询意见被采纳;按照市委“四进四加强”要求,法学会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村屯)活动。组织专家到十三个区县市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村屯)和“法律大讲堂”活动,普及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继承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发放《市民最关心的法律知识200问》和《农民最关心的法律知识200问》近千册,深受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通过创新方式,实现了多渠道多领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工作格局

(三)抓住工作热点和难点,提高服务司法实践能力。作为“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会注意发挥领导外脑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政法工作服务,为司法实践服务。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我们充分发挥了学术委员会专家的作用,在政法委统一安排下,学术委员会主任杨松、委员孙政,为市、区两级政法部门进行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学习辅导,重点对十八大报告法治精神的新思想、新要求、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部署进行了重点讲解;2012年应用法学研究会以“应用法学与社会管理研究”召开学术年会,表彰为应用法学研究作出贡献的法官,凝聚了两级法院理论骨干队伍;刑法学研究会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司法实践问题研究”召开刑事司法论坛,就十五个刑事司法机关需相互协调、统一认定问题进行了研讨,形成公检法机关《关于刑事司法若干疑难问题的意见》的会议纪要会签文件的建议稿。

(四)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服务地方立法工作向全方位拓展。法学会挂牌成为市人大首批立法顾问单位至今已经五年, 2012年,对13部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提出咨询意见建议46条。其中,国家级立法修法4部,14条;省、市级立法修法6部,23条;对3部法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9条建议,报送《立法咨询专报》15期,多项立法修改意见被采纳。目前,法学会在参与服务立法工作中,已经从立法咨询向立法前期调研和立法后法律实施效果评估的全过程发展。同时,在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同时,我们已经向政府规章延伸,参与到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和立法后的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当中,实现了全方位参与服务地方立法工作的新格局。

(五)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2012年,在上级法学会的推动下,在市委和政法委班子的关心努力下,法学会机关建立了党组,党对法学会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党组明确了《议事规则》,对法学会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定期研究落实。法学会党组的建立,多次得到中国法学会肯定,走在了同类型城市的前列;5月,经市委常委会讨论同意,法学会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并接见了与会代表,市委书记曾维同志做了重要讲话,肯定了法学会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法学会领导集体,凝聚了队伍,明确了任务,极大地鼓舞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了健全法学研究组织体系,加强研究会建设,召开了研究会会长工作会,围绕推动学术活动,扩大自我发展,促进成果转化,解决制约发展问题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交流,并对研究会换届工作做出部署。在会员队伍建设上,制订下发了《沈阳市法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沈阳市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完成了近1430名会员的重新登记和属地转化及会员证发放工作,建立了会员电子档案。在市直各单位、政法部门及团体会员单位设立了会员联络组、联络员,制定了《会员联络组和联络员工作细则》,对42名会员联络员进行了培训,会员队伍进一步扩大,会员组织进一步健全。

此外,法学会在2012年,组织参与了中国法学会及国家八部委共同举办的“中国诚信法治论坛”和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年征文活动。为东北、辽宁、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副省级市年会组织论文百余篇。完成了《沈阳政法》全年6期“法学天地”等有关栏目的编辑工作。建立《沈阳法学网》网站并试运行,搭建了法学研究交流平台,发挥了宣传主阵地的作用。2012年,市法学会获得全国先进法学会荣誉称号,中国法治诚信保障论坛优秀组织奖,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征文最佳组织奖,辽宁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周暨第三届沈阳市社会科学百日宣传普及活动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市法学会成为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站,法学会工作在全省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大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同志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与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组织推动指导法学研究的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学科研究会活动方式尚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会员管理工作尚显滞后,特别是在如何“组织起来、活跃起来”上需要下大工夫。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的工作安排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落实全面振兴新要求的起步之年。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政法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学交流不断拓展、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贡献智慧和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组织法学法律界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举办驻沈高校科研机构法学院系主要负责人学习十八大精神培训研修班,教育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有关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问题。在全市领导干部党校轮训班增设十八大报告法治精神辅导讲座,重点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及法治建设新要求、新思维、新论断等方面进行学习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围绕十八大关于如何发挥法治在各项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如何实现工作的法治化,如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如何做到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等重大问题,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调研,提出法学会参与法治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形成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

(二)强化重点课题研究,服务党委政府及政法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研究制定《沈阳市法学会贯彻<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实施细则》,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重点研究任务,扎实组织实施,力争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更好地落实立足沈阳、研究沈阳、服务沈阳的职能要求。按照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新城镇建设、生态建设与发展、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法律问题开展研究;围绕“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社会管理创新法治保障研究”、“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研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问题研究”、“低碳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通过合作立项、联合攻关,促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组织所属研究会围绕“行政管理创新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民商法问题研究与司法适用”、“法治体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沈阳地区民生的刑法保护——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难题及其解决”、“新刑诉法、民诉法的司法实务探究”,“知识产权的立法与实践”等主题开展研讨与交流,开好学术年会,形成优秀研究成果,为我市法治建设提供支持。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专家咨询制度,健全咨询专家队伍,通过预测、论证、评估等方式,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法律和理论层面上提供智力支持。

(三)服务地方立法实践,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继续坚持立法咨询建议制度,开展国家、省、市三级人大立法及政府行政规章咨询论证和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并向参与立法建议、立法前期调研等工作拓展。做好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项目、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项目审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项目、环境保护项目和国有企业改革项目等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政府实施项目的可行性,从法律、政策、社会、经济、稳定等角度,提出评估意见,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四)广泛开展内外学术交流,充分发挥法学宣传平台积极作用。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中国法学会“社会管理创新法制保障论坛”、辽宁法治论坛、东北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和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承办好第25次全国副省级市法学会年会暨论坛,围绕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交流和研讨。在确定主题、论文征集评审、会务组织等方面认真筹备、精心组织、节俭办会、宣传沈阳、办出特色。进一步拓宽对外法学交流渠道,巩固对外法学交流成果,落实好国家外专局批复的21天境外培训计划项目,按照法学会与加拿大哥伦比亚省司法警察学院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组织好政法系统赴加培训。通过《沈阳政法》“法学天地”栏目、“沈阳法学会网站”等多种宣传平台,广泛交流学术成果,全面展示沈阳法治建设成就。

(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弘扬法治精神的社会风尚。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做好法律宣传与教育和法治宣讲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创新普及方式,搭建交流平台。通过“法制宣传日”、“科普周”、“法律讲堂”、确保年内完成在基层社区、村屯的14场法律宣讲活动。

(六)突破与完善并举,进一步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在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学科研究会建设的同时,要继续抓好区、县(市)组建法学会工作,在试点及成功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各区县全面推进,力争年内有较大突破。进一步健全沈阳市法学专家库,在已有法学专家人才库基础上,扩大吸纳更多法学专业门类的法学人才,充实电子人才库,做好人才分类管理和储备使用工作。在会员队伍建设上,积极稳妥发展新会员,提高会员管理和服务水平,举办会员联络员、联络组组长培训班,交流组织会员广泛参与学术活动,创新服务会员方式等工作经验,发挥其组织联系广大会员的积极作用。

同志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携手并进,扎实工作,共同谱写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