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法制局(司法局)运用有效教育手段开展矫正学习
发布时间:2016/10/26 1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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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促使社区矫正人员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使其今后成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近日,我局运用有效的教育矫正手段,组织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根据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结合其家庭背景、犯罪成因、个性特征和不良思想、心理、行为习惯,对其违法的危险程度、在矫正期间认罪伏法程度依据初始评估报告进行分析,最终确定并集中组织犯罪类型相同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在活动中主要给社区矫正人员详细的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辽宁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沈阳市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里面的有关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三报到、一服务、两个八小时”制度、请销假和考核奖惩制度等规定,并为社区矫正人员列举了其他地区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违法相关规定而遭到处罚的个人案例,要求各位矫正人员以此为戒,结合本次教育学习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深刻反思入矫以来的个人改造情况,加强接受日常监管、教育的主动性和服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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