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开展“共享法律阳光 杜绝校园欺凌”法律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6/6/16 15: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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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5月30日下午在辽三小学教育集团先行开展了“共享法律阳光 杜绝校园欺凌”法律进校园活动,大东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全程参加了此次活动。
为深入贯彻《通知》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单位,在深化第三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以普法教育展廊、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辽三小学教育集团充分利用普法教育展廊作为宣传阵地,生动展示了多件由学生、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制作的法治文化作品,包括“珍视同学友谊,共建心灵之窗”掠影、“校园欺凌”20问、“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等手抄报、“法治伴我健康成长”漫画展等,丰富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同时,在辽三小学教育集团图书馆中,开展了“法律进校园 律师进课堂”共育活动,普法志愿者温洪祥律师为五年级近百名同学们做了“共享法律阳光 杜绝校园欺凌”法律知识讲座,讲座内容丰富、讲解深入浅出,激起了师生们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提高了校园青少年的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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