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3 星期周日
· 习近平致信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 习近平致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信    ·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中国法学会积极投身新时代法治实践    · 王晨在河北调研时强调 扎实做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 王晨强调 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 王晨在白俄罗斯法律家联盟第十届大会开幕式上视频致辞    
  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四
  中国法学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
  关于做好《民主与法制周刊》、《民主与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征文通知
  关于2020年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
  关于2019年度省法学会立项课题结项
  关于举办第十届辽宁法治论坛的通知
  新闻动态

沈阳市辽中区法院出台为全区“三资”清理核实工作 提供司法保障的六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6/6/16 15:36:44      点击次数:610



为保障农村集体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核实工作顺利进行,沈阳市辽中区法院按照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在走访、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近日出台了《关于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核实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六条措施》。一是成立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长亲自挂帅、政治处具体负责,各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参与,尤其是五个人民法庭与辖区镇、村对接,分别负责辖区“三资”清理核实工作的法律指导,通过讲授法制课、法律答疑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全力配合辖区各镇、村开展“三资”清理核实工作。二是妥善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纠纷,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债权;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手段,妥善化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纠纷,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建设。三是妥善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起的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三资”所有权确认纠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三资”所有权进行确认。四是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加强与该区农村经济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五是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对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符合解除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依法予以解除,对承包价格过低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依法调整土地承包价格。六是严厉打击挪用、侵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物的犯罪行为,做好被告人退赃、追赃工作,全力挽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损失。

 (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