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6/6/16 15: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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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1日至6月2日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确定被抽查食品经营者,随机指定监督检查人员和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食品流通科对此制定了《大东区市场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制作了《大东区市场局落实主体责任标准“双随机”抽查项目表》和《大东区市场局落实主体责任标准“双随机”抽查结果记录表》,明确了抽查的程序、项目、方法等内容。
在两天的随机抽查中,抽查人员对辖区内28户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不到位的情况5处,依据《食品安全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并将结果记录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开展,创新了监督检查的方式,促进了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实,增强了基层市场所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的能力。毕研东副局长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做到长抓不懈,坚持抽查常态化、过程规范化、结果公开化,用“双随机一公开”促进大东区市场局主体责任工作的全面落实。
沈阳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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