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区称号
发布时间:2016/6/16 15: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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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沈阳市大东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区称号。
2011年至2015年,大东区委、区政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推进依法治区为主线,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先后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普法宣传活动1750余场,组织普法培训班455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10余万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7万件,全区法治教育普及率达100%,为推进建设“法治大东、平安大东、和谐大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把“六五”普法工作置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五年来,大东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了“四个更加适应,四个全面提高”的总体工作目标,将创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区”的奋斗目标写进区委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二五”规划。强化“八个纳入”,即纳入全区“十二五”规划,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纳入人大政协专项视察,纳入“创建文明城”专项考评,纳入“平安辽宁”创建活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党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序列和中小学教学大纲。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法律“六进”常态化发展的新特点。我区始终坚持以法治县(市、区)创建等活动作为“切入点”,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载体,真正实现了全区法治宣传“六进”工作步入快车道,使依法治区工作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标准上得到强力推进。2012年,我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区委,区政府,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津桥街道莱茵河畔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
三是倡导法治文化,倾力打造树立法律意识、培育法治观念的大普法格局。大力抓好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在大东广场建成了全市第一个大型法治文化广场,并在全区建立了46个小型法治文化广场和普法沙龙。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社区法治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涌现了一批接地气、生活气息浓郁的法治文化产品,其中,普法情景剧《婆婆也是妈》荣获全市基层法治文艺汇演一等奖。2013年,承办了全市首届普法歌曲演唱比赛,我区选送的作品荣获一等奖;2014年,承办了全市“送法进万家、共创文明城”“宪法在我心中”“‘12·4’ 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和一致好评;2015年,我区突出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形成了“一部门一风格,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普法格局,实现了法治文化建设多样化、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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