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举办《刑法修正案(九)》 法律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2016/6/12 14: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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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市法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6月2日下午,大东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学会在区法院四楼礼堂联合举办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市法学会会长王书海、市法学会高级顾问王茂远、区委副书记刘志寰等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本次讲座特邀请省高法刑二庭副庭长刘娜娜作为主讲人,部分常委部门领导,区直有关单位、区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共240余人参加活动。刘娜娜庭长结合自己的专业研究成果,围绕《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内容、核心理念、重点条款,以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20条)解释》为重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实践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家珩主持本次讲座,要求各位同志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政法各部门和广大干警要真正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保障,在工作实践中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大东区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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